第31章 他是你爸(一)、长云领的主城到了

如果光球有脖子, 陆希一定会掐着它的脖子摇晃。但无奈光球没有脖子,车厢外面又还有人,所以她只能在意识里狂吼:“为——什——么!”

“数字为什么一点都没变?信仰值一点都没增加?不可能吧?是不是面板数据统计会延迟?或者这面板坏了?”陆希抱着最后一点希望问。

然而回答她的是光球的沉默, 这意味着什么, 陆希完全清楚。

面板计数没有任何错误,她没白没黑忙了两天, 挖空心思编造谎言, 最后全都——白!忙!了!

“为什么?”村子里有一百多人,除了吃奶的孩子,所有的人都吃了药,并且都有效果。这么多人,就连一点信仰值都没赚到?不是,下雨的时候, 村民们明明就对她欢呼来着啊?难道这都不算吗?一点都不算吗?到底为什么啊!

“应, 应该是因为, 他们以为,你是光明神送来的人, 是神让你来驱除谎言, 治疗疾病的……”光球吞吞吐吐地说, “就像,就像神职人员之所以被人崇敬,也是因为他们是神的代言人——如果用信仰值来衡量, 那么即使是苦行主教,信仰值应该也非常少, 因为绝大部分信仰值都是给教会的……”

一直到马车停下, 陆希都沉浸在悲伤之中没回过神来。早知道这样, 她当时就不提什么苦行主教, 更不会说炼金药丸是跟他学的了。

“如果你不这样说,他们可能会认定你是女巫,根本就不会吃你的药丸……”光球小声安慰她,“至少现在你救了人,那两个骑士不也对你更尊敬了吗?”

“有吗?”陆希有气无力地说。

“有有有!”光球连忙给她打气,“你看,那个丹尼尔来扶你了。”

在光明大陆,女士是不应该独自下马车的,要不然就要有女仆或男仆搀扶,要不然就该有一位男士——不管是骑士还是同伴——过来让她搭一下,这是礼仪。

马车上路的第一天,陆希都是自己蹦下车的,那会儿她也根本不知道还要有个人来扶——原身倒是学过一点儿“上流社会的礼仪知识”,但死后也都散失了。当时她倒是注意过停车的时候丹尼尔会走到车厢边上来,但并没意识到那其实是想来扶她又不情愿,所以才磨磨蹭蹭。

但是现在她有卡玛了——新任女仆在后面一辆车上坐着,队伍一停就迅速跳下车,赶过来要伺候她。但是这次丹尼尔利索多了,已经抢在卡玛前头向陆希伸出了手臂。

于是陆希不免稀罕地打量了他一眼,看得丹尼尔有些尴尬,干咳了一声才说:“小姐,今天晚上只能在这里露宿了,这样可以节约些时间,明天就能回到城堡。”

他说完了,又觉得自己的语气有些生硬,于是咳嗽一声,又补充了一句:“路上太辛苦,委屈您了,等回到城堡就好了。”

他从来没说过这样的话,自己也有些别扭,说完之后赶紧把陆希交给卡玛,自己转头跑了。

“还真是殷勤多了啊……” 陆希不由得向光球感叹,同时后知后觉地想起来之前这些人对她的怠慢,“算了,能有点好处就行。”信仰值以后可以慢慢攒,现在重要的是在长云领站住脚,等到继承了这片领地,那时候要攒信仰值不是更容易嘛。

随行的骑士迅速生起了火堆,并把马匹都安置下来。卡玛开始在火堆旁边忙着煮咸肉豆子汤,希望能给陆希弄一点比较好入口的饭食。

小艾米开始抓着妈妈的裙子不放,但她这样很妨碍卡玛干活,还容易摔倒,于是陆希向她招招手,从身边拔了几根狗尾巴草,开始给她编一个小狗。

丹尼尔在一边给自己的马刷毛。这是伯爵特地给他们弄来的上好的半鳞马——是优质龙鳞马与良马的后代,皮毛看起来柔软丰满,其实毛发底下却生有一层细细的软鳞,一般的刀剑都难以破开这层鳞片。速度也比普通马匹更快一些,却比龙鳞马要温顺一些。

当然这个温顺也是对比出来的,假如是普通人那就根本别想驾驭这种马匹,半鳞马一个后踢就能把夹不住它腹部的骑手甩飞,就算有马镫都不行。

丹尼尔和约翰作为长云领骑士中的佼佼者,得到的马自然是最好的,丹尼尔向来爱惜,都是亲手给它刷毛喂食,从不假城堡里的马夫之手。

但是现在,他却有点心不在焉,一边刷着马,一边忍不住去看那位正跟女仆的女儿嘻嘻哈哈玩成一团的小姐——等她回到城堡之后,要学的礼仪肯定不少,尤其是要知道自己的身份这一条,绝不能让她像现在这样,容许下等人在她面前如此放肆,甚至还敢爬到她身上去。

尤其这个孩子,背后还有那么一张脸……尽管她说只是病,但这种病实在太过骇人,无论放在什么地方都只会被认定为魔鬼寄生。而她从前只在农庄上生活过,难道还见过这种“病症”吗?

这实在不太可能。那个农庄所在的领地离长云领也并不很远,如果那里出现过这种骇人听闻的“病症”,长云领必然会听到消息,不管是作为魔鬼寄生还是作为奇异病症,都不可能一点消息都传不出来。

还有她在黑莓领那个小男爵家里辨认出的奇怪豆子,约翰也算是跟着伯爵大人走过不少地方的,都不知道还有那样的生在地下的豆子。

丹尼尔不由自主地又想起长云领——不,应该说是仅在伯爵城堡之内的那个流言,据说这位伯爵小姐的生母,曾经自称“先知”,只是后来的事实证明,她说的大多数事情,都是个笑话……

但,伯爵小姐好像不是这样。难道说,来自那迷失之地的血脉,真的有些古怪?

陆希可不知道丹尼尔要把她归于“先知”的类别里了,她哄着小艾米玩得还挺高兴的。

其实如果不考虑背上那个寄生胎,艾米是个健康且可爱的小孩,大概因为从小就被卡玛严格教导,她胆子有点小,还很会看人脸色,属于特别“懂事”特别乖的那种小孩,就连陆希这样不怎么会哄小孩子的,带她也感觉挺轻松,比起以前在医院里看见的那些为了拒绝打针而嚎破房顶的孩子,她就是个瘦弱的小天使。

确实,是瘦弱的。尽管卡玛家的条件在村子里算是富裕的,日常饮食也仍旧是那样。而且因为不见阳光,艾米皮肤苍白,个子也不长,就更显得瘦小了。陆希逗着她玩的时候,感觉自己都不敢用力,生怕把她的小胳膊小腿儿给碰断了。

这样的身体条件,就连手术她都不敢给做啊。寄生胎虽然生在体表,但切除之后创面肯定不小——陆希在艾米后背上轻轻地摸索,在心里琢磨着切除的位置。

创面大,感染的可能性就更大,而且孩子会经受更多的疼痛。就目前光明大陆的情况来说,比起她想办法实现消毒麻醉无菌室什么的,找一个治疗者可能更方便。

陆希把目光投向了在远处缩成一团的汉克。唉,如果妮娜在这里该有多好呀,可惜没有妮娜,只有这个已经要崩溃的家伙。

卡玛很快做好了晚餐——她主要是管陆希的晚餐,至于骑士们,就是自带的干粮再加上一碗咸肉豆子汤就行。

汉克也分到了一份干粮和汤。他现在肚子完全是空的——从昨天排泄开始就再没吃过东西呢。然而他捧着汤却不敢喝下去,毕竟从前他也是这样用餐的,可是那些虫子……

想到虫子,汉克就想呕吐。那些东西到底是怎么钻进他肚子里的!现在他所吃的这些食物里,又有没有虫子呢?

呕吐声传过来,在火堆边上的丹尼尔顿时皱起眉头,看了一眼陆希——这还怎么让她吃得下饭?

陆希误会了他的眼神,以为他在嫌弃自己带上汉克,于是笑了笑站起身:“我去看看。”

“我——”丹尼尔张了张嘴,却不知道该说什么,没等他想出来,陆希已经走到汉克那边去了,他只能闭上了嘴,暗恨自己不会说话。

陆希过去的时候,汉克已经吐完了。其实他胃里是空的,也只能吐点清水而已。

“怎么,还想着那些虫子呢?”陆希笑眯眯地看着他,在卡玛拿过来的一个小凳上坐了下来,并且咬了一口手里涂着果酱的面包。

汉克听见虫子这个词儿,胃里又是一阵翻涌,看见陆希不以为意地吃面包,表情都有些扭曲了:“你怎么还能……”这么若无其事地吃下去?

“因为烹熟食物可以杀死虫卵,清洗双手可以驱除虫卵——”陆希把酸唧唧的果酱咽下去,脸上尽量不露出嫌弃的表情,“这才是安全进食的方法。”

啊,不加糖的果酱真难吃啊……这个时候,陆希居然十分怀念前世的各种添加剂了,随便来点甜蜜素什么的,也比这啥都不加,只煮熟算完的东西好吃啊。

“安全进食……”汉克有些茫然,“难道祷告还不足以去除诅咒吗?”

这就离谱!你说东他扯西,你讲卫生他谈诅咒,这叫人怎么还能愉快地交流?

陆希忍住把面包糊汉克一脸的冲动,心里不停安慰自己:打小就被洗脑的人,也不容易,要有耐心,就当治疗一个精神病人好了……唉,早知道她也应该去研究一下心理学的,免得被这种不可理喻的人气死。

“跟你说过这不是诅咒了,你是听不懂我的话吗?”陆希不打算现在跟他生气了,“你所谓的诅咒,不过是肉眼难以看见的一些生物罢了。”

“肉眼难以看见?”汉克显然是不相信,“眼若不能见,岂不就是诅咒吗?”

“那是你看的方法不对。”陆希心里有了主意,“等有时间,我会给你看看那个微小生物的世界。”想了想,她又报复性地补了一句,“还能让你看看那所谓的诅咒是怎么从虫卵长成你肚子里那种虫子的。”

汉克顿时又干呕了好几下。这时候他连胃里的水也吐光了,再吐出来的是黄绿色胆汁,烧得自己喉咙里一阵阵的疼。

小小的报复得手,陆希对汉克展开了一个笑容,在汉克看魔鬼一样畏惧的眼神里起身走开了。

当天晚上,陆希睡得挺好。虽然野外的风很大,时不时的还传来一阵狼嚎,但陆希照样在马车里一夜无梦到天亮,第二天启程的时候也是精神奕奕。

到了午后,她掀开马车的帘子,终于看见了前方青色的城墙——长云领的主城到了。

主城就叫青石城,名字十分朴素,来源于建筑它的青蓝色石材。

别看名字朴素,这种青蓝色石材可不朴素,切割成长方形的石块表面闪着类似青金石的光彩,在碧蓝色的天空映衬之下尤其漂亮,几乎让人疑心这石料是不是取自天空。

不仅如此,这青蓝色石材表面还有淡淡的银星,如果仔细看去,阳光下的星点似乎还在流动,仿佛城墙自有生命一般。

这比起黑莓镇那个地方来,简直不可同日而语。

“那当然啦——”光球小声向她科普,“这种天青石十分珍贵,表面的银星其实是附于其上的神术阵。本身天青石就已经颇为坚硬,其上的神术阵能让它更加难以摧毁,而且还附带了雷电功能。领地刚刚建成的时候,曾有一大群火焰鸟来冲击青石城,结果全部被上空的雷电罩击毁。据说当时红色的火焰与银色的雷霆交汇,简直像光辉大教堂的彩绘穹顶一样美丽。”

火焰鸟是中级魔兽,据陆希的认知可能是魔化红隼,本身就是猛禽类,身上的翎羽还可以当作火箭发射出去。最要命的是它们改变了独行的习性,以五十到八十只的数量群居,一哄而上到处点火的时候真是让人应付不来,所以其危害性和麻烦劲儿甚至还高于其魔化等级,城镇等人口密集区域尤其对这种东西头疼。

“听起来场景就很美啊……”陆希不禁往城墙上空看了看,但并没看见什么罩子或类似的东西。

“呃——城墙已经很多年没有用神术维护过,也不知道现在雷电罩还能不能使用……”光球很扫兴地补充了一句。

陆希无语:“……那这城墙只剩下好看了?”

“防御力应该还是有的。”光球小声说,“至少增强坚固性没问题。而且如果有合适的魔晶催动,应该也能发挥出威力。就是雷电系的魔兽少,魔晶也难得,嗯,很贵。不过长云岭本来就是魔兽的一处发源之地,在山岭深处大概是能猎到的。”

“长云岭——”陆希往更远处看去。虽然眼前的城墙遮挡了一部分视线,但还是能隐隐看到那连绵的山。长云领便是因为顶部终年有浮云缭绕的这重重山岭而得名。不过看起来云也并不多呀。

“这些年教会撤出长云领了嘛,气候也变得干旱起来。”光球很明白的样子,“之前你经过的那个村子,不就说有几个月不下雨了嘛。”

陆希倒把这事忘记了:“教会撤出,对本地的气候竟然也改变这么大……”

“这里可是大领地,以前驻守着一位大主教的!一位大主教驻守或者离开,那区别可就大了。整个长云领都受到影响,这些年越来越差。”

“长云领有多少人口?”陆希望着越来越近的美丽城池,“看起来不是很大的样子。”刚才光顾着被这天空一般的颜色震惊,现在回过神来才发现,其实这城并不大,城墙也不是很高,比起种花家的长安……

“你想什么呢!”光球大为吃惊,“用天青石砌的城墙啊,你还想要多大?要不是当初的老伯爵自愿降了爵位,又是来镇守这种魔兽发源之地,根本不可能有这么多天青石给他建城墙!就为了这城墙,他的城堡都没有全用天青石。”

它上蹿下跳,只差明着说陆希不识货了:“那时候长云领还到处都是魔兽,正因为有了这座城堡,玫瑰家族才能站稳脚跟,然后慢慢向前推进,建设起整片领地。难道你还想把城墙围住整个长云领吗?”

光球这么一科普,陆希倒是对那位老伯爵有点肃然起敬的意思。光明大陆真是阶层分明,领主最重视的永远是自己的城堡,多的是城堡金碧辉煌,领地里其它建筑乱七八糟的。这位老冯特伯爵居然能先建城墙后考虑城堡,这可是很难得了。

这样的话,她的便宜伯爵老爸——呃不,是原身的爸,总该继承到先祖的一点优良品质吧?或许她可以稍微有一点儿期待?假如他重视领民的生活质量,那她就有了更多的筹码来谈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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